一、幼儿教师7名(班主任、副班主任)
1、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,师范类院校学前教育或相关专业背景;(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);
2、热爱幼教事业,品行端正,有爱心和责任心;
3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;
4、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和班级管理经验;
5、熟悉word/ppt/excel等办公软件;
6、有幼教资格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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